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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党委党员大会 发布时间:2020-06-13浏览次数:
      6月12日,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党委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首届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云云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14时许,庄严的国歌声响起,参会人员全体起立齐唱国歌,大会拉开帷幕。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云云同志宣读了《关于同意召开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党员大会的批复》《关于同意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锐同志代表机关党委党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向大会报告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监计票人名单、首届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全体参会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了首届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


      随后,召开机关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机关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李锐同志为机关党委书记,陆丽娜同志为机关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林雨平同志为机关党委副书记,并讨论确定了委员职责分工。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志清讲话,他指出,此次会议既是一次学习会,推动全体党员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学习,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也是一次提醒会,提醒每名党员要牢记自身党员身份,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一名合格党员;更是一次启动会,标志着全院党建工作翻开了新的篇章,迈上了新的征程。他强调,要准确把握机关党委功能定位,全面推动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要认真履行机关纪委职责要求,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要始终牢记共产党员初心使命,全面推动党员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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