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审执动态>>内容
低头系个鞋带,花季女生被压倒骨折 发布时间:2021-06-24浏览次数:
      6月是毕业季、升学季,也是离别季。6月15日,一年一度的中考开始之前,学生小琳(化名)家长的一桩心事终于尘埃落定:小琳因为一起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赔偿款问题,经过新北法院的诉前调解达成一致。根据四方协议,赔偿款项须在今年6月26日前全部付清。
      小琳一家来自云南,目前是新北区一家中学的九年级学生。2019年12月31日,这一天,学校在操场上举办一场课外活动,其他班级比赛的时候,小琳发现自己的鞋带松了,就蹲在操场边系鞋带,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
    由于操场边上的地面不平整,同班男生小乐(化名)和小康(化名)嬉戏打闹时,脚下一歪,重重地摔倒了,正好压在了小琳身上,导致小琳受伤。班主任老师立马送小琳去镇医院,医生拍片显示小琳右锁骨骨折,小琳的家长随后把她送到了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第一次手术时,还植入了钢板固定。
      今年2月,趁着小琳放寒假,家长带着她去市一院进行了第二次取钢钉手术,经过休养,小琳基本痊愈。前后两次手术治疗,小琳住了近2个月的院,小乐和小康家长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其余都是小琳家长先行垫付。
      眼看毕业季越来越近,小琳、小乐的老家又都在外地,中考结束后大家可能就此离别甚至离开常州,此前商谈了数次,都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必须得有个明确说法了。于是,小琳父母一纸诉状将小乐,小康及学校诉至新北区法院。
      这起意外事件的发生至今已有一年半时间,之前,学校、三个学生的家长曾经在当地派出所的组织下,就小琳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及监护人因此产生的误工费等赔偿问题交涉过好几回,但终究没谈拢。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小琳父亲属于特殊工种月收入较高,而两个男生的家长只同意按每月三、四千元的月收入来赔偿误工费;二是学校曾经出资为学生购买了团体险,两个男生的家长认为应该先剔除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之后再与学校就剩下的金额进行责任分担与赔偿划分,校方不同意。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蔡剑群详细了解了案情,征求了所有当事方的意见,大家都同意调解。经过几轮的释法析理,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学校和两个男生的家长一共需要赔偿小琳各项费用56000元,其中,由学校承担22400元,两个男生各承担16800元。此前,两个男生的家长已经向小琳家长各支付了10000元,扣减后,各自还需支付6800元。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

Copyright © 2019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版权声明
技术支持:常州网站建设-常州风讯科技网络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