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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金刚钻,还揽瓷器活,这个工头胆真大 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数:
      安全生产无小事,取得资质才是硬核。
      近日,新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被告人何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份,被告人何某某明知自己没有资质和能力仍承接某公司混凝土平台拆除业务,并在未制定拆除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安排挖机驾驶员被害人唐某某进场进行拆除作业,被害人唐某某驾驶挖机拆除时安全意识不足、作业方法不当,导致废弃混凝土架倒塌压扁驾驶室,被害人唐某某当场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唐某某系重物砸压致颅脑损伤、内脏损伤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何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新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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