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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法院审结江苏高通资产监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发布时间:2022-01-14浏览次数:
      债权人江苏久和电子有限公司以债务人江苏高通资产监管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向新北法院申请,对江苏高通资产监管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15年10月19日,法院裁定受理对江苏高通资产监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江苏高通资产监管有限公司负债多,资产多为股权、应收款,且分布在全国各地,变现难度大。新北法院克服客观困难,指导破产管理人及时处置破产财产,共处置破产财产得78709361.47元,本院于2021年4月15日裁定批准破产管理人制作的《江苏高通资产监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5位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了相应受偿。
       江苏高通资产监管有限公司作为名下实物资产较少的资产管理公司其破产处置难度较大,新北法院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履职指导破产管理人将破产财产变现,使得债权人获得了相对较高比例的受偿,历时六年终于啃下这起破产清算的骨头难案,获得了债权人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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