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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承担责任?没门! 发布时间:2022-04-29浏览次数:
      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对方却不肯赔偿,这该怎么办?自认倒霉?
      近日,新北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27日,张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沿346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孟万线路口西侧处时,与前方同向王某驾驶的小轿车追尾碰撞,致两车受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事故发生,王某车辆严重受损,于是拖去了修理厂维修,修理费用合计14900元。
      事后,王某多次去找张某想要赔偿无果,张某次次推诿,无奈王某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王某因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依法有权获得赔偿,最后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某2000元,张某赔偿王某12900元。
      事故既然已经发生,想忽视它是不可能的,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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