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犬之死讨说法
发布时间:2023-03-13浏览次数:
随着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医患纠纷已经屡见不鲜,可是宠物狗上法院讨说法的案例就不多见了。近日,新北法院民一庭就审理了一起宠物医疗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汤某送自己的宠物狗至被告医院治疗,经检查后,被告说汤某的爱犬患了神经炎症,要服药并配合康复训练治疗。经过一段疗程后,汤某的爱犬出院了。
回家后没几天,汤某发现爱犬有咳嗽症状,就问报告宠物医院,对方胸有成竹,表示并无大碍。第二日,汤某却发现爱犬表现异常,连忙又送至被告宠物医院救治。被告判定该爱犬系肺水肿和心脏病,就开了点药。几天过后,汤某的爱犬情况不妙,送至被告处救治无效而亡。汤某痛失爱犬悲痛万分,认为是宠物医院没有尽职尽责,便将其诉至法院,主张被告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庭审中,当事双方就宠物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与宠物狗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存在较大的争议。原告汤某认为宠物医院在进行多次大量检查后,未能检查出宠物狗患有心脏病,存在严重医疗事故,且宠物医院给出错误医疗方案,导致宠物狗病情恶化,又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安排检查,其诊疗行为,与宠物狗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宠物医院则认为,其作为具备合规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在汤某爱犬住院期间提供了充分的专业诊疗服务,并且宠物狗情况有稳定好转的现象,不存在诊疗失误,其诊疗行为与宠物狗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双方各执一词,承办法官在认真了解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和审查案件证据后,积极进行民事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宠物医院向原告汤某支付4500元补偿费,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在宠物市场规模化后,类似的纠纷越来越多,对于饲养者来说,维权成本高,鉴定难,所以在购买宠物用品或送宠物去医院治疗的时候,都要挑选正规资质、信誉高的产品和医院,保留好发票凭据,方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