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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调解之方,修合作之谊 发布时间:2023-07-26浏览次数:
      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特别是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好比医生上了手术台,矛盾不化解,纠纷不息,就不能停下工作的脚步。为了严格把控案件审理期限,和谐化解纠纷,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新北法院民二庭法官充分利用午休、下班时间及周末,加班加点。

近期,该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原、被告因建筑材料采购协议履行产生争议,原告在起诉时一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并冻结了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告公司以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其款项往来不便、阻碍经营,会进一步削弱公司履行能力为由,提起保全异议。

      承办人通过阅卷后,认为双方矛盾完全可以通过庭前调解予以化解,达成共赢局面,故多次与当事人双方进行电话沟通,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配合。在初步形成调解共识的基础上,承办人组织双方庭前就往来账目进行了核对、结算,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在收到部分款项后解除了对被告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双方权益均得以保障。
经过法官调解,原、被告再次建立了信任基础,纠纷也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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