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北法院方婷法官受邀与区检察院、公安局新北分局、企业代表等赴中国(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听取专家意见。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家就著作权及商标专利权的认定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介绍了中心的发展历程,以及目前经营业务范围。
座谈会主题系著作权法中产品设计图的认定标准及侵权形式,各方就产品设计图如何判断“独创性”、生产行为是否属于“复制”行为、内部产品配件的整体销售是否达到传播作用等问题深入探讨。新北法院法官认为产品设计图与一般的美术作品不一致,其作为图形作品系为了展示产品的使用功能或制造工艺,其被认定“作品”的标准更严,“平面到立体”的制造行为若纳入专利外观权利范畴,对于企业的智慧成果保护更为完善。
下一步,新北法院将协同联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合规建设、智慧成果的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及程序规范,营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