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辖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优质生产要素向重点领域集约、重点区域集中、重点企业集聚的部署,依法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以“善意引导﹢强制腾退”组合发力,加强土地腾退类案件执行,促进闲置土地资源提质增效,护航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4月7日上午,一场“依法推进土地整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进行。腾退的对象是一块闲置已久的农庄用地。此前,因土地租赁户拒不搬离,相关补偿费用无法协商一致,导致这块地成为困扰当地政府的“老大难”问题,更影响了周边地块的规划。
事情的起源要从2013年说起。2013年至2014年间,徐某分别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原谈家村委蒋家组、原卞墅村委西塘西村民小组部分农户签订租用协议,约定由徐某承包80余亩土地,用于从事苗木种植及水产养殖等农业经营活动。协议中同时还约定,在承包期内,如遇到政府、村集体建设需要征用该土地时导致协议终止的,所获赔偿款项归徐某所有。在此之后,徐某夫妇在所承包的土地上种植了苗木、建造了部分房屋用于农庄经营。
2020年7月,原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行政区划变更,成立春江街道。根据相关政策调整,春江镇谈家村民委员会和卞墅村民委员会撤销后并入春江街道滨江社区居委会。后因集体组织建设需要,涉案地块被依法征收,原两村村民小组村民办理了土地退出手续。与此同时,由于经营不善,徐某的农庄也关门停业,涉案地块变成了一块陷入“沉寂”的荒地。
土地租赁协议因建设需要终止后,徐某却提出了高价补偿,虽然农庄已停止经营,但徐某始终拒绝搬离。土地难以收回,被长期闲置的地块干扰了辖区存量集体土地的盘活利用,更与实现农民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壮大、农村面貌改善、产业转型升级不相适应。
滨江社区起诉到新北区法院后,经审理,法院判决徐某在规定期限内搬离。但徐某并未主动履行,进入执行环节后,新北区法院依法向徐某发送执行通知书、限期腾空公告等材料,责令被执行人自行清理腾空。同时,积极组织春江街道、滨江社区跟进协调,法院将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详细告知徐某,并对其采取限高等措施,降低了心理预期的徐某也愿意洽谈补偿事宜。最终,通过释法明理,协商谈判,徐某表示在拿到补偿款后配合法院及街道腾退土地。
签订了补偿款协议后,在新北区法院的统一指挥下,施工方对该地块地上附着物开始了清理,随着房屋的拆除、树木的移植、家禽等活物的处置等,清理腾退工作顺利推进,80余亩土地依法交还给地方党委政府,一起执行案件也得以顺利解决,原本杂草丛生、沟塘蜿蜒的闲置土地重获新生。
新北区法院副院长傅璟琳介绍:“土地腾退工作的推进,法院与属地党委政府已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党委政府负责前期支持和组织协调,法院执行部门则提供法律保障和司法支撑,确保土地腾退工作有法可依、有理可讲、有情可鉴。”
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12号地块涉及土地86307.6平方米,房屋40341.15平方米,曾经是某二手汽车交易中心的所在地,地块内部还有大大小小十余个租赁户占有使用,均与被执行人签订租赁协议且未到期,要在短时间内做通所有租户工作并让其主动清退,并不是一件易事。
考虑到被执行人经营不善,且多个租赁户租赁期限未满,短期搬离确有困难,新北区法院协同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国土储备中心、常高新集团召开联席会议,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予被执行人及租赁户一定搬离期限,并根据租户具体情况,逐一细化工作方案。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走访租赁户,以灵活的沟通方式化解租赁户的抵触心理。对个别在执行中态度出现反复的租赁户,执行法官及时送达腾退公告,告知限期不搬离的法律后果。同时,为防止被执行人和租赁户届期未能搬离,执行法官根据案涉土地和房屋设施情况,提前制定强制腾退预案,并为个别对经营地点有特殊需求的租户寻找其他合适的场所,为按期清空土地、厂房做了万全准备。在执行法官和龙虎塘街道工作人员多次沟通督促下,十余个租赁户均按期搬离。
承办法官赵勇介绍说:“不同于以往土地腾退案件进场强制清空的执行方式,考虑到被执行人配合意愿较强、租赁户较多、案涉土地面积较大的实际情况,将着力点放在前期调研走访和沟通督促之上,最终逐一解开被执行人和十余名小租户的心结,消除其顾虑,促成了顺利搬迁。”
黄河西路12号土地、厂房的腾退一案,是新北区法院近年来涉及土地面积最大、建筑设施最多的土地腾退案件,该案仅用6个月时间,便将土地和房屋腾退完毕并交接给国土储备中心,以低成本高效盘活低效用地。该案的顺利处置,为今后的土地腾退案件提供了更灵活的工作思路和更多元的执行措施,在多方共赢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新北区法院在多起土地交付执行的现场,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在阳光下展现司法作为。
上述两个地块案件的顺利执行,均得到了新北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关注,十余名人大代表到场监督见证了地块的清退和交付。
新北区人大代表金沁表示,“干警对当事人释法说理,过程处理得规范得当。”陆小平评价称,“新北法院贯彻依法执行、合理执行、科学执行、人性化执行等原则,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执法力度和温度。”
新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志清说道:“在各方的监督、参与、见证下,新北法院主动作为,在土地腾退类案件中取得了法律与社会效果‘双优’。”
任志清表示:“零距离”见证执行,不仅是对法院工作的展示,同时也是促进法院阳光、规范、高效执行的鞭策和激励。“新北法院将继续紧密联系属地党委政府,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重难点问题,发挥司法职能,让全社会看到新北法院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发展的有力作为,依法推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