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现在有许多“打卡全额退款”“打卡返现”等薅羊毛的活动,所谓打卡返现,就是消费者预先付款购买商家产品,商家设定打卡限定条件,消费者达成条件后,商家予以部分返现,甚至全额返现,但是其中套路多多。近日,新北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2022年5月,万某在天猫平台购买了一台VR一体机,商家推出“打卡300天保底返3000元”活动。万某收到打卡产品后,开始按照商家指定规则打卡,经过万某的努力,2023年3月31日便满足打卡300天条件,交商家审核。商家于2023年5月14日告知万某,账号已审核通过,承诺30日内返现,但到约定时间时,商家以系统调整、技术修复等理由拖延返款时间,后又以审核作弊为由,拒绝返款,万某认为自己上当受骗,遂起诉商家,要求支付返现款项。
万某为打卡成功花费了不少精力,而商家却迟迟未给出合理答复,经法院审理,判决商家应当按约履行自己的义务,支付万某返现款。
商家为尽快回笼资金,便以“打卡返现”“打卡0元购”等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先行付款,获取海量用户参与社交媒体口碑宣传,以达到提升销售额和减少营销成本的效果,但是有条件就意味着风险,消费者需理性消费,谨慎参与。商家在承诺打卡返现或其他优惠时,也应当按约履行,坚持诚实守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