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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推出五项举措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08-12-18浏览次数: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价值和长远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社会纠纷的种类和范围,远
  远超出传统法院审判所及的范围,审判任务越来越艰巨,难度也越来越大;当前,案多人少矛盾相对突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满足了法院工作正常开展的需求,提高了司法公正、高效。
  一、扎实开展选任工作,优化队伍配置。今年3月份我院通过采用海选的方式,经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网上报名等多种形式进行报名,全区报名人数达到133人,经面试、资格审查、初试、复试、政审、公示、任命等程序,最终挑选了28名优秀代表作为我院人民陪审员兼人民调解员。
  二、搭建联系平台,加强沟通协调。我院为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方便与人民陪审员进行有效沟通,利于工作开展,通过互联网(QQ)的沟通渠道,加强了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生活情况的全面了解,并通过互联网交流彼此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并激发人民陪审员对我院存在的现实问题或未来发展等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做到信息直观明了。
  三、根据案件类型,发挥参审优势。我院28名人民陪审员由于年龄层面、工作性质、从事行业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根据案件类型,抓住人民陪审员各自特点,尽最大可能把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发挥好、运用好,使他们受理一案,受益一时。
  四、加强管理力度,发挥监督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民主化建设,切实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努力弘扬司法民主,不断促进司法公正,我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实施方案》、《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办法》等文件作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监督的参考依据,更好地履行好监督机制,发挥好监督作用,促进人民陪审员管理等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组织机构,推动工作进程。明确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工作的办公室设在本院政治处,并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联系、使用、考核等相关工作,并纳入考核范围,这样大大提高对做好人民陪审员管理等工作的效率,扎实推动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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