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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江苏法制报头版刊登我院《常州新北区法院率先在全省设立诉讼事务服务中心》一文 发布时间:2009-03-17浏览次数:

常州新北区法院在全省率先设立诉讼服务中心——
司法+服务:让心贴得更近
□本报记者 戴丽娟 王晓红 通讯员 王 海 宁 洁

  2009年新年伊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这是最高院首次发文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建立专门的诉讼接待服务部门,实行柜台式、一站式诉讼服务。而就在全国各级法院纷纷响应最高院的要求,筹备组建诉讼服务部门时,记者在常州法院采访时获悉,早在2006年3月,常州新北区法院已率先在我省设立了诉讼服务中心,早于全国几年时间开始了便民司法的有益尝试。
  一组翔实的数字验证了常州新北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运作两年多来的工作实绩:接待当事人超40000人次;办结立案调解案1500余件,案件调撤率达65%以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室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5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5%以上;2006年至2008年,虽然该院年收案增长25%以上,但年结收案比均达到了98%以上,2008年,更是达到了103.16%。
  一系列荣誉标志着该中心带来的积极社会效果:2006年底,该中心被常州市委政法委评为“政法综治工作创新成果奖”。2008年,再次荣获“2007-2008年度常州政法工作创新创优成果二等奖”。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地处常州城郊结合部的常州新北区法院收案逐年剧增,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同时,法官的工作处于长期超负荷状态,一线法官一年办案甚至超过了300件。如何解决法院案多人少与人民群众便捷司法需求的矛盾,成为该院也是众多有着相同情况的基层法院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此,新北法院院长吴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设立诉讼服务中心的初衷便是为有效解决这一司法难题,突出加强了法院的服务功能,让人民群众在司法诉讼活动中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的温暖,真正让老百姓享受到司法人文关怀。“此举不仅将法官从繁杂的审判事务中解脱出来,提高了审判效率,又使当事人减少诉累,提高了满意度,形成了良性循环,大大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把准“便捷”需求利百姓
  2月27日早上8点半,虽然天空飘着绵绵细雨,但记者在新北法院立案大厅看到,冒雨前来办事的人仍旧络绎不绝。在该院专门开辟出的一块数十平米区域内,门头上“诉讼服务中心”几个大字锃亮醒目,一字排开的柜台上方“诉讼指导”“立案受理”“法律咨询、司法救助”“信访接待、判后答疑”“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公示催告、支付令”,分类牌鲜明直观。各项便民措施令当事人赞不绝口。
  蒋勤俭,一位一年要在该院代理100多起交通事故的法律工作者,当天一早便来到该中心办理一起诉讼保全手续和一起案件的立案手续。在一站式服务窗口,仅花了十几分钟,他当天的工作即已全部完成。“你看,今天我来办了两件案子十几分钟就全办好了,有了这个中心,我们来打官司真的非常省时省力!”除此之外,蒋勤俭对记者说得最多的就是在新北法院打官司省钱。他算了一笔账,他一年大概要代理100多起交通肇事案,对这类案件在新北法院基本都是在诉讼服务中心采取立案调解、速裁等简易程序快捷审理。这样算下来,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可以节省一大笔。另外,在调解中,如果对方赔偿款到位了,调解法官可以有权直接将已经打到法院账户的款项划拨给当事人,而不用让当事人多花钱进入到执行程序,这样又省下了一笔执行费。
  为方便当事人与法官的联系,免去当事人奔走之苦,该中心设有专人专门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并帮助当事人查询案件相关信息,同时进行法官判后答疑和院领导接待预约登记工作。中心负责人雷静芳告诉记者,中心成立以前,因法官工作繁忙,庭审安排得满满当当,当事人常常为了一份诉讼材料要当面交给法官而不得不多次往返法院或坐等几个小时。为此,当事人颇有怨言。“为方便当事人,服务中心将审判辅助事务集中办理,一站式服务,将诉讼引导工作、诉讼材料收转、查阅卷宗工作管理、诉讼费用收退结算一并纳入服务范围。中心成立以来,已收转材料4500余份。”去年,该中心还新建了电子档案查询系统,并由专人指导查询,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查询档案。

  把准“高效”需求平纷争
  春节前夕,一男子万念俱灰地爬上常州新北区某建筑工地高压电塔的顶端欲寻短见。原来,来常打工的苏北农民邵某在建筑工地干活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造成腰部压缩性骨折。因其与承包方钱某在赔偿问题上存在分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欲采取极端方式。被解救下来后,邵某经人提醒带着一线希望来到新北法院欲提起诉讼。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办案法官并没有按照一般的流程进行审理,而是即刻联系双方当事人及当地政府共同协调,当天下午即召集三方至工地所在地罗溪镇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过数小时的努力,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一起可能产生恶劣影响的纠纷就这样还没有进入审判程序就化解于无形。
  邵某追讨工伤赔偿的纠纷得到快速调解的方式在该中心有个专有名称——“立案调解”,这是该中心便民利民的又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该方式调解的案件包括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较小和事实清楚的债务纠纷案件等。该院还制定了《立案调解流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通过不断探索实践,摸索出了一套切实有效的调解办法,运用即时调解、电话调解、上门调解等调解方式尽可能地为当事人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和解。2008年6月,该中心又把“人民调解工作室”纳入工作范围。去年以来,该院就利用诉服中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机制,当天立案受理、当天调解矛盾纠纷、当天案结事了的案件就有130件。

  把准“优化”需求大“减负”
  圩塘某印染公司欠下常州某纺织厂的大笔资金不予支付,该纺织厂要求法院进行财产诉前保全。为防止财产转移,诉服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前往银行冻结资金,但账上资金不足,又即刻前往该厂查封设备。在车间,工作人员遇到了该厂员工的抵制。为了能尽快完成保全,工作人员辗转找到厂里领导,先对其进行法理讲解,查封设备不影响生产,再说服其稳定员工情绪。法官针对申请人的合法申请,在设备上贴上封条留照取证。为不影响其生产,并考虑其声誉等方面问题,法院在取过证后揭去封条,尽可能地为当事人考虑。法院的人性化办案很快稳定了该厂员工的情绪,该厂也迅速主动前来法院解决纠纷,最后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一起困难的保全案件从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到保全工作的完成不到半天就迅速解决,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现在,类似诉讼保全以及鉴定评估、公示催告、支付令、诉讼费用结算等以前分散在多个部门办理的审判事务工作都集中到了诉讼服务中心由专人办理。该院明确了服务中心关于保全工作、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的范围及职责,并对保全措施的时限做出规定:本市内案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全措施,省内其他地区案件为五个工作日,外省市案件为十个工作日。对诉讼和执行程序中有关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的资料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集中审查各审判业务庭移送的鉴定材料,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鉴定结束后,于二个工作日内办理报结手续,同时将鉴定结论随送鉴定材料一并移送相关主审法官。
  审判资源经过如此优化组合后不仅使一线法官从琐碎的审判事务中解脱出来,保证了法院审判的质效,还大大提高了司法服务水平。到2008年年底,诉讼服务中心共完成诉前保全案件750余件,办理委托司法鉴定拍卖案件780余件,诉前鉴定案件18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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