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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指导员工作取得喜人成果 发布时间:2009-07-02浏览次数:
  继2009年5月22日我院召开新北(高新)法院法治指导员服务企业保增长推进会议后,全院法治指导员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工作热情,投身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三保活动中,为企业依法用工,理性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一个多月以来全院法治指导员共深入重点企业31家,参与人数达22人,指导企业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宗志坤副院长和朱志道庭长走访区重点企业之一,星宇车灯有限公司,双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星宇车灯董事长周晓萍女士反映了金融危机以来企业的经营状况,对法院“百名法官进百企”的活动非常欢迎。周晓萍女士谈到,无论是应对金融危机,还是面对新的用工形式,企业主们都非常欢迎法官们“送法进企业”,帮助企业主知法、懂法、用法,合法用工,打造和谐企业。作为新北区商会主席,周晓萍女士向宗志坤副院长发出了邀请,希望法院能适时举办一场法律讲座,向求“法”若渴的企业主们深入地传授法律知识,以求更好的维护职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谈建华副院长和雷静芳庭长走访常州市广源港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走访中董事长张蓬源介绍了公司的生产规模、经营状况以及目前企业在金融危机中遇到的一些困难。表示该企业是新成立的,各项工作都处于起步阶段,许多事情需要规范,尤其是相关法律法规方面迫切需要专业人士予以指点,对于矛盾纠纷的处理方面也需要法院指导。对法院主动走访企业,关爱企业,为企业送温暖,感到如同大旱里及时雨——真正滋润了企业的心田,表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法院,有了法院的保驾护航,更加坚定了克服困难的信心,希望法院能提供一些有关劳动用工、合同法方面的法律帮助。谈建华副院长介绍了新北法院开展“法律服务年”活动的有关情况和要求,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服务职能,不定期到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提高企业的应变处理能力,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意识。
  以上两个实例都体现了法治指导员送法入企业活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在法院与企业之间建立沟通的桥梁,在法律和依法用工之间搭建和谐的通道。虽然任重而道远,但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2009年下半年法治指导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从整体来看各部门法治指导员工作比较均衡,其中刑庭的积极性最高,无论从指导次数、参与人数、以及指导覆盖率来说都是名列前茅的。法治指导员工作需要各位法治指导员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其中。从去年以来法治建设指导员工作开展的效果看,该项工作开展得好,不仅可以将一批重大矛盾纠纷在进入诉讼前解决,有效减轻审判工作压力,而且可以不断提高法官知名度,提升法院形象,真正体现最高院提出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审判工作思路。
  今后要朝以下几个方向改进法治指导员工作,力求更上一个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把开展法治建设指导员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作为今年最高院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做深、做细、做透。
  (二)紧紧围绕“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工作大局开展好法治建设指导员工作。一是以我区270家重点企业作为“保增长”工作的重要服务对象,遇到270家重点企业的案件要认真对待,依法、公正、合理处理,分别情况采取诉讼保全等强制措施,主动提供服务,为企业及时排扰解惑;二是积极参与辖区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对基层组织遇有法律困难需要帮助时,要第一时间作出反映,尽量抽出时间现场指导,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对策,为区域社会稳定作出不懈努力;三是在处理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过程中,要善于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借助各阶层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在为基层组织解决困难的同时也要利用各基层组织为我们解决纠纷提供帮助,特别是在出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时,不要轻易一判了之,必要的协调与沟通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注重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宣传报道,好的做法和先进事例要广泛宣传和总结,要把我院法治建设指导员工作作为一个亮点工程做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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