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30日上午,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卫健、监察室主任葛少华、宣传处处长陈志强等在我院党组成员院长吴建国、副院长李云燕和监察室万家华、万国芬二位主任的陪同下,来到我院孟河法庭,就法庭执行“五个严禁”情况和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孟河法庭主要负责人汇报了法庭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的具体措施。
市中院监察室主任葛少华、宣传处处长陈志强等中院领导对法庭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对法庭的“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工作又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葛主任提出: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的政治理论素质;要严于律己,正确处理好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要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将创建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将创建活动和法庭的审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注意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陈处长对法庭的创建工作提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工作;要加强对“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工作的宣传工作;要加强策划,将法庭的工作亮点转化为工作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