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民一庭庭长朱志道利用一天的时间调解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黄得翼诉被告常州市益友染织有限公司、刘维农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后,朱庭长即召集双方人员进行调解。原告系河南来常务工人员,2011年8月的一天在给被告公司打工时不慎造成七级伤残,为讨要伤残补偿时原被告发生纠纷,朱庭长考虑到原告系弱势群体且目前经济困难,十分需要得到公司的这笔经济补偿,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与被告公司进行了长达两小时的沟通,并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在朱庭长的耐心工作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也当即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双方当事人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起长达一年的纠纷在朱庭长的精心调解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