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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为无家可归妇女提供临时庇护 发布时间:2016-08-15浏览次数:
      近日,李某因不堪忍受丈夫家暴向新北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该院少年和家事庭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反家庭暴力法》以来受理的第9起类似案件。
      和其他案件一样,承办法官接待了前来求助的李某。她耐心询问了李某的不幸遭遇,了解到李某在常州没有亲戚,被丈夫施暴赶出家门后没有地方住,身上的钱所剩无几,便立即向庭领导汇报,与常州市救助管理站取得联系,为无家可归的李某安排了临时住处。
      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所是新北法院“灯塔萌”法律志愿者服务中心今年着力打造的“0暴力,0容忍”反家暴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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