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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人大四届十八次会议对任志清同志等人进行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201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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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下午,新北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任命任志清同志为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会议决定卢云云同志任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会议免去王海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职务。
任志清同志、卢云云同志接受任命,并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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