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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法院开展破产企业安全处置管理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1-31浏览次数:

为预防安全风险隐患,做好破产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企业破产工作有序推进,1月29日上午,新北法院副院长傅璟琳、民二庭庭长柏刚联合属地政府、安监等部门至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江苏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两家正在破产程序中且存在安全处置客观需要的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处置专项巡查。

巡查人员先后查看了这两家企业消防设备、水电等重点设备的安全管理状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就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等方面,向管理人、企业实际控制人提出要求,针对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严格落实。

同时,传达了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破产企业管理人务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确保破产企业的安全问题不留死角,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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