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新北法院严格遵循党内选举程序,召开机关党委党员大会,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全院在职、退休党员参会,会议由上届院机关党委书记主持。
会上,院机关党委筹备组就大会筹备工作作了专题报告,详细说明候选人推荐考察、资格审查及会议材料准备等情况,确保筹备环节全程合规。宣读了《关于同意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批复》《关于同意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明确选举工作的政策依据和执行标准。上一届机关党委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分别作了工作报告,并经全体党员举手表决,全体一致通过。
在选举环节,首先,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机关委员会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监计票人名单、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随后,有选举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有序投票,监票人现场监督票箱封存、选票发放与回收全过程,计票人严格核对选票并当场公布计票结果,最终选举产生了7名机关党委委员、3名机关纪委委员。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迅速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委员分工。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任志清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新一届“两委”班子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一要准确把握功能定位,在加强政治建设上展现新作为;二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深化正风肃纪上实现新突破;三要充分激发党员活力,在推动事业发展上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