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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法院两篇案例获最高院《人民法院案例选》录用 发布时间:2026-05-08浏览次数:

近日,新北法院柏刚、钱锦法官撰写的《某商会诉某置业公司、某物业公司与第三人某房产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案——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及责任承担》《顾某诉新某某公司、新某某公司常州分公司等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分别获最高院《人民法院案例选》录用。

以上案例选取公司法领域内典型案例,聚焦关联公司人格混同认定问题、身份涤除问题,结合现有法律框架内纠纷解决机制和立法趋势,兼顾债权人和公司利益保护,提出关联公司人格混同认定及责任承担纠纷解决意见建议,助力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下一步,新北法院将持续聚焦打造高水平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课题,掌握前沿资讯,培育精品案例,并充分发挥司法案例成果转化、司法调研对执法办案的牵引作用以及高质发展的赋能作用,树立责任导向、问题导向和强基导向,努力推动成果出新、工作出彩。

《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197辑目录

《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202辑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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